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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合同纠纷诉讼时效期间

经济合同纠纷诉讼时效期间

经济合同纠纷诉讼时效期间,在很多时候签订合同能够很好的帮助我们和对方的利益,合同是当事人或当事双方之间设立、变更、终止民事关系的协议,那么经济合同纠纷诉讼时效期间是多久呢?

经济合同纠纷诉讼时效期间1

经济合同纠纷诉讼时效是三年。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是三年,从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特殊情况可以申请适当延长。

经济合同纠纷诉讼时效期间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

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

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

经济合同纠纷诉讼时效期间2

一、经济合同诉讼时效为多长时间

一般为二年。从权利受到侵害时起计算,符合条件的可以中止、中断、或延长。以下三种事由可以中断诉讼时效,重新起算:

1、债权人主张

2、债务人同意履行

3、提起诉讼或者仲裁

二、民法通则中关于诉讼时效的法律规定:

第一百三十五条 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二年,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第一百三十六条 下列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一年:

(一)身体受到伤害要求赔偿的;

(二)出售质量不合格的商品未声明的;

(三)延付或者拒付租金的;

(四)寄存财物被丢失或者损毁的。

经济合同纠纷诉讼时效期间 第2张

第一百三十七条 诉讼时效期间从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被侵害时起计算。但是,从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延长诉讼时效期间。

第一百三十八条 超过诉讼时效期间,当事人自愿履行的,不受诉讼时效限制。

第一百三十九条 在诉讼时效期间的最后六个月内,因不可抗力或者其他障碍不能行使请求权的,诉讼时效中止。从中止时效的原因消除之日起,诉讼时效期间继续计算。

第一百四十条 诉讼时效因提起诉讼、当事人一方提出要求或者同意履行义务而中断。从中断时起,诉讼时效期间重新计算。

第一百四十一条 法律对诉讼时效另有规定的,依照法律规定。

经济合同纠纷诉讼时效期间 第3张

三、经济合同诉讼时效

1、诉讼时效

指民事权利受到侵害的权利人在法定的时效期间内不行使权利,当时效期间届满时,人民法院对权利人的权利不再进行保护的制度。

一般动产买卖合同的诉讼时效是两年。

2、主债权诉讼时效期间届满后

即使主债务人在催款通知书上签字确认债权,亦不影响保证人享有的`主债权已超过诉讼时效的抗辩权。

3、企业如何避免诉讼时效届满权利不受保护的风险

1)风险防范

制定规范的财务管理制度,比如定期对账、逾期付款超过1年的坏账的催收制度等。

2)弥补与补救

面对已经经过诉讼时效的坏账,尽量与其协商确定债务处理方案,以书面形式固定对方同意履行债务的证据(包括债务人作出分期履行、部分履行、提供担保、请求延期履行、制定清偿债务计划等承诺或者行为)。

经济合同纠纷诉讼时效期间3

产生经济纠纷的原因

产生经济纠纷的原因很多,既有主观原因,也有客观原因。结合我国经济活动的情况,产生经济纠纷主要有以下三种原因:

1、进行经济活动的依据不规范。市场主体在进行经济活动时,其依据不规范是引起经济纠纷的主要原因。君子合同随处可见,导致经济合同履行过程无章可循,从而产生纠纷;

2、在进行经济活动中,不严守规则,有些经济法律关系主体不严格依法办事,根据自己的利益,故意不履行合同或订立假合同,因而产生纠纷;

3、有关部门的行政干预,而导致经济纠纷。

无效合同诈骗罪的司法认定是怎样的

《刑法》第二百二十四条有下列情形之一,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在签订、履行合同过程中,骗取对方当事人财物,数额较 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 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一)以虚构的单位或者冒用他人名义签订合同的;

(二)以伪造、变造、作废的票据或者其他虚假的产权证明作担保的;

(三)没有实际履行能力,以先履行小额合同或者部分履行合同的方法,诱骗对方当事人继续签订和履行合同的;

(四)收受对方当事人给付的货物、货款、预付款或者担保财产后逃匿的;

(五)以其他方法骗取对方当事人财物的。

经济合同纠纷诉讼时效期间 第4张

情节特别严重的情况

(1)诈骗集团的首要分子或者共同诈(骗)犯罪中情节严重的主犯;

(2)惯犯或者流窜作案危害严重的;

(3)诈骗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急需的生产资料,严重影响生产或者造成其他严重损失的;

(4)诈骗救灾、抢险、防汛、优抚、救济、医疗款物,造成严重后果的;

(5)挥霍诈骗的财物,致使诈骗的财物无法返还的;

(6)使用诈骗的财物进行违法犯罪活动的;

(7)曾因诈骗受过刑事处罚的;

(8)导致被害人死亡、精神失常或者其他严重后果的;

(9)具有其他严重情节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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